自2014年11月5日起,國內航線(xiàn)燃油附加費再次大幅下調,800公里以下(含)航段和以上航段分別下調10元和40元。
具體調整為,購票日期自2014年11月5日起國內航線(xiàn)機票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費由50元調整為4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費由110元調整為70元。
此外,嬰兒免收燃油附加。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、兒童(含無(wú)成人陪伴兒童)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。
旅客需注意,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,換開(kāi)客票時(shí),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。使用國際客票銷(xiāo)售的兒童,按成人標準收取。
這是今年以來(lái)航空燃油附加費幅度最大的一次下調,距離上一次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費征收70元,已有3年零8個(gè)月。該政策惠及秦皇島機場(chǎng)出港至石家莊、上海、青島、大連、廣州、哈爾濱等航線(xiàn)。